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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整理自:广州市人事局 2008-11-5 11:23:09

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是广州市体育局属下的事业单位,以课题研究和科技服务为主线,主要从事广州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科研人员。

    一、招聘情况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主要任务。

    1. 运动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实验人员(1名),主要从事运动营养食品和植物中有效成分的检测。

    2. 会计(1名):主要从事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运动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实验人员:国家211大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具有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实验室工作的经验,有实验室上岗证,能够熟练使用高效液相、气相色谱、质谱等实验室仪器;年龄30周岁以下。

    (2)会计:国家211大学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熟悉财务、税务及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财务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财会电算化证等岗位所需的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11月5日至11月14 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携带本人简历、三张大一寸彩照、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联系电话:87260943,传真:87262284,联系人:张老师、田老师。

    (二)考试。

    1、考试的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凡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3:1确定,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若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包括答辩和实验操作,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每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的最高分数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其他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招聘结果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020-87260943)和上级主管部门(020—38796303)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调查核实。

    (六)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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